引进重点企业办公室今日举行新一批重点企业签约仪式,欢迎18家企业在香港设立或扩展业务。
这批企业包括三家全球十大医药企业;从事人工智能大型语言模型、自动驾驶技术、微电子领域、跨境金融服务的领军者;具全球影响力的新媒体平台。至今,重点企业总数突破100家,合共预计为香港带来约600亿港元投资,创造约22,000个就业职位。
财政司司长陈茂波主持签约仪式时说,新一批重点企业除了带来投资和就业机会,也为香港带来更多创新理念和先进技术,进一步丰富本地迅速发展的创科生态。
他表示,重点企业可通过香港找到所需的资金、优秀人才、策略伙伴、完善的创科生态和联通全球的合作网络。香港与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的协作日益深化,为人工智能、生物科技和新能源等行业创造庞大机遇。其中,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是合作亮点之一,将试行促进人流、资金、货物和数据流通的创新政策。
引进办主任任景信指,顶尖药企落户与新一份施政报告的政策方向契合,将有助推动香港成为临床研究及创新药物开发的重要基地。此外,新一批重点企业多达40%来自海外,反映香港作为国际大都会的吸引力持续增强,深受全球创科企业青睐。
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六周年,童心与家国情怀共融。由香港岛妇女联会倾力打造的「家国同心·乐聚社区」亲子欢乐三部曲,在满载的感动与不舍中,终于奏响了圆满的尾声。这不仅是三场活动的接力,更是一段关于爱、陪伴与成长的温暖旅程。现在,就让我们一同重温那些闪闪发光的瞬间,让感动延续。
(一)「社区亲子健乐行」
10月1日,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六周年,香港岛妇女联会与金玲议员办事处携手主办【家国同心·乐聚社区】亲子欢乐系列活动第一击「社区亲子健乐行」,组织区内亲子家庭齐聚山顶卢吉道,以欢笑与步伐共绘国庆温馨风景。此次活动不仅强健体魄、凝聚亲情,更展现社区互助共融的精神。
(二)「冰皮月饼亲子手作坊」
10月4日,为迎接温馨团圆的中秋佳节,由香港岛妇女联会(康乐事务委员会)、中西区区议会金玲议员办事处主办,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大力支持,香港岛妇女联会(和美家庭心连心艺术团)、生命乐章慈善基金协办的「家国同心乐聚社区」第二击:「冰皮月饼亲子手作坊」,吸引了众多亲子家庭参与。
出席嘉宾有中西区区议员叶永成先生 S.B.S., B.B.S., M.H., J.P.、中西区区议员罗锦辉先生和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企业事务总经理、社区关系联络组副总监陈嘉宝女士。
孩子们发挥无限创意使用馅料制作出别具风格之冰皮月饼,并在完成制作后各自介绍亲手制作的冰皮月饼,与在场的嘉宾及参加者分享作品的特色与创意,共创美好佳节回忆。
(三)「传统文化工作坊」
10月5日,香港岛妇女联会「家国同心乐聚社区」亲子欢乐系列三部曲之第三击:贺国庆迎中秋「传统文化工作坊」正式举办,活动由妇女自强基金资助,而拨款来源为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和妇女事务委员会。
活动邀得有香港「纸扎大王」之称的夏中建师傅担任工作坊导师,吸引数十位亲子家庭成员济济一堂学习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花灯扎作技艺。各参加者发挥独特创意。在传统的灯笼上加添现代元素,让古老技艺焕发全新活力。
本次系列活动成功联动了近百个家庭,透过启蒙家国情怀的亲子健乐行、促进亲子协作的冰皮月饼工作坊、以及凝聚社区力量的传统文化工作坊,将爱国爱港、家庭和谐与邻里共融的种子,深植于无数家长与孩子的心中。
10月2日,笔者在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政策简报会会议上,作出以下提问。
笔者对《施政报告》中所提出的各项措施表示欢迎。其中“内地企业出海专班”具必要性,可展现全特区政府合力推动拼经济任务的决心。此次由律政司副司长协同其他特区政府部门和专业服务,如会计、金融等,讲好香港优势,值得肯定。
🔵问题一🔵
笔者早前参与香港国际法律人才培训学院在陕西举办的培训,真切感受到内地企业对于利用香港做好投融资风险管理的迫切需求;
🔹在协助内地企业出海方面,商经局领导的“香港队”在对接商界投资资源的同时,法律服务也应同步配合。未来“内地企业出海专班”会如何加强协同效应?
局方回复:
🔸不同区域及产业类型的内地企业,其出海需求各异
🔸认同商业及专业服务协同效益的意见
🔸商经局亦有相同想法,已与其接触并会进一步协调
🔸律政司更著重于提供一站式专业服务,未来将持续强化
🔵问题二🔵
笔者在提交予特区行政长官的《施政报告建议书》中强调,香港在人工智能法律方面不能滞后。如AI法律未能与时并进,将导致规管模式不清,包括监管方式及人工智能算法系统的规范等。欢迎特区行政长官采纳笔者的意见,设立跨部门工作小组研究AI法律。
🔹跨部门工作小组会否邀请外界顾问参与?现时构思为何?
🔹相关工作的推进时间表为何?
局方回复:
🔸AI涉及不同范畴,虽由创科局牵头,但并非单一政策局可处理
🔸其他司法管辖区已就AI规管订立框架性法律
🔸将会与所有部门研究AI法律的内容
🔸如有需要,会考虑外聘咨询顾问提供专业意见
🔸目前尚未设定具体时间表,将待律政司与各部门初步讨论后适时公布进展
🔵问题三🔵
《关于建立国际调解院的公约》(《公约》)订明国际调解院(调解院)的受案范围包括国与国之间的纠纷、一国与另一国国民之间的争议、私人主体间国际商事争议,亦订明何为“私人主体”;
🔹特区政府计划如何于2026年初调解院落成后,在国际层面推广其定位?
🔹特区政府在出访时会否积极宣传《公约》的受案范围?
局方回复:
🔸目前正在进行缔约国签署《公约》后的立法核准程序
🔸调解院未来的具体运作安排,须由缔约国成员商讨决定,非特区政府可单独决定
🔸特区政府会全力做好推广宣传及支援调解院运作
🔵问题四🔵
乐见法援署已实施多项措施,以确保法援资源用于有需要的人士,以及防止资源被滥用;
🔹2026年有否设立具体的目标?
🔹建议多听取两个法律团体对法援工作的意见,并定期向立法会汇报进展
局方回复:
🔸会恒常检讨法援申请人财务资格限额及法援署署长的第一押记
🔸为避免部分案件过度集中于少数律师,将建立人才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