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三(2月12日)就是元宵节,为了让市民一同感受节庆欢乐,「乙巳年元宵彩灯会」现正于香港文化中心举行,展示不同主题的璀璨彩灯,并安排精彩的表演和活动,免费入场,欢迎大家参与。
除了由一月中开始展出的六米高大型宫灯和《灯鱼跃动‧岁岁丰盈》花灯外,香港文化中心露天广场还展示多组动物造型的彩灯,包括活泼可爱的熊猫、色彩斑斓的孔雀、生动的狐獴和俏皮的松鼠彩灯。
彩灯会亦送上一系列精彩表演和活动,包括贵州文化演艺集团的民族歌舞及综合表演,展现布依族、侗族和苗族等民族歌舞和杂技等;本地年轻艺术家和青年机构的音乐、舞蹈和舞狮表演;贵州非遗市集和图片展;以及竞猜灯谜与共融演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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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资讯发达的时代,个人资料外泄问题一直备受关注,尤其是近期有港人被诱骗到东南亚国家被禁锢从事非法工作的情况卷土重来,骗徒普遍在社交平台上发布虚假招聘广告,诱骗取得受害人个人资料。人工智能(AI)技术的迅速发展,也促使不少不法之徒利用“深伪”(Deepfake)等AI技术,冒充官员或立法会议员身份坑蒙拐骗,已有相关报道透露,“中招”的市民不在少数。
根据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发表的2024年工作报告,去年接获203宗资料外泄事故通报,较前年飙升近30%;另有1158宗与怀疑诱骗个人资料相关的查询,按年增加46%。1月22日局方回复笔者的口头质询亦显示,2019年和2021年各有两宗社交媒体资料外泄事故,可能受影响人数各超过220万。特区政府必须正视情况,加快推进《个人资料(私隐)条例》和《银行业条例》修订的立法进程,加强保障市民的个人资料私隐及财产安全。
修订《私隐条例》护个人资料
特区政府继2021年修订《私隐条例》(此前的修订已经是2012年),以加强打击侵犯个人资料私隐的“起底”行为后,现时正与公署拟订进一步的修例建议,以加强对个人资料的保障及应对网络科技等所带来的挑战。
笔者得悉,初步建议修订内容包括:(1)设立强制性个人资料外泄通报机制;(2)直接规管资料处理者;(3)要求资料使用者制定个人资料保留时限政策;(4)加重罚则及赋权个人资料私隐专员施加行政罚款;(5)厘清个人资料的定义等。
其中,设立强制通报机制和直接规管资料处理者的拟议修订内容,都是非常重要的管控措施,亦与现正审议的《保护关键基础设施(电脑系统)条例草案》有着相互促进的作用。
当局在1月22日笔者口头质询的主体答覆中亦透露,去年公署处理资料外泄的个案数目中,约10%涉及资料处理者的不当行为。乍看不多,但我们要注意,这项数据只是基于公署接获的资料外泄事故通报,以及经主动循规审查发现的资料外泄事故的个案计算,在强制通报机制尚未设立之时,仅为管中窥豹,未知全貌。
立法设立强制通报机制和直接规管资料处理者刻不容缓。对于特区政府接纳笔者去年10月在政制事务委员会政策简报会上提出的意见,研究考虑分阶段实施修订建议,笔者深表支持。期待当局尽早完成研究工作,率先推出设立强制通报机制和直接规管资料处理者的修订方案,并建议参考“起底”法例的成功实践,在修例时加入域外执法效力,促使海外社交平台下架虚假广告。此外,《私隐条例》直接规管资料处理者必然与《保护关键基础设施(电脑系统)条例草案》起相辅相成之效,让市民的个人资料私隐尽早获得更佳保障。
《银行业条例》平衡营商安全
最近接连有大学生成为诈骗案受害人的事件,引起广泛关注,因而引起香港应否考虑如新加坡、澳洲等司法管辖区立法实施“共同责任架构”,让金融机构、电讯商、媒体等共同承担欺诈责任甚至分摊损失的讨论。
不过,鉴于当局拟修订《银行业条例》,容许银行为防范或侦测罪行而交换客户(包括个人客户)账户讯息,因此也有意见认为,当《银行业条例》修订后,银行间讯息交换机制将扩展至个人客户,金融机构相关管控措施得到加强,将可协助执法机构阻截非法资金,降低受害人损失,因而应被视为已履行其“共同责任”。笔者来自金融银行业界,了解到监管机构会不时向银行施加适当的欺诈管控要求。尽管公众对于“共同责任架构”的看法众说纷纭,但有一点获得大部分持份者共识,就是《银行业条例》的修订工作必须加速进行。
近年各类型的欺诈手段层出不穷,市民的安全防护急须进一步加强,《私隐条例》和《银行业条例》的修订实在是迫在眉睫。除了立法和执法等方面多管齐下,也要更好地运用警方及银行业界在2023年11月共同成立的反诈骗联合情报中心,提升警方和银行业界打击骗案的能力和成效;鼓励甚至研究强制要求电讯服务供应商、银行及政府部门等采用“短讯发送人登记制”,协助公众识别短讯发送人的身份,以有效提升短讯的安全性和可信度,令市民的安全和利益得到更坚实的保障。